惊蛰

一响春雷惊眠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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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设

柯克兰第一人称视角

深夜60min吧算是,有的时候我码字速度不怎么快。



我喜欢旅游,他也是。不同的是,我更倾向于多在某处停留一会儿,而他则早就想去下个地方看看。所幸我们并不缺钱——我们把上学时兼职挣到的那点儿钱都存了起来,又卖掉了他在英国买的那套房子。我们还各从银行那儿贷了一笔款,所以我们不会因为经费不足而终止这一生只有一次的浪漫之旅。


我们决定在旅途结束之后就分开——他回法国去,我回英国。我们或许会再次相遇,或许其中的一个会死在和邻居的争斗中,或者从屋顶上摔下来。我还考虑过被尖锐物品所伤害到的可能,可是那个设想也就像平时的一些提议一样,被他驳回了。


“我还不至于失手杀掉自己,”弗朗西斯解释说,“如果必要的话,我会用枪。”


“那么我不会和你一起。”我回答说。


“是的。因为现在我还和你在一起,我不会做这般傻事;而在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这些对话是在开向伦敦的航班上进行的。我们答应对方,就只是全身心地投入这次旅行。当然我们信守承诺,我们就像已经结婚许久但仍然燃烧着无尽爱意的伴侣,一直到对于那个可爱的城市有点儿太突兀的波尔泰拉机场的候机厅里,我们嘴里说出来的还都是甜言蜜语。我在机场为他买了一杯树莓坚果布丁,他为我点了一只果酱面包。这并不是什么特色菜,那些东西我们已经快要吃腻了。可是就算如此,我们对于英国和法国也绝口不提,就好像我们只是灵魂,我们千疮百孔的肉身腐烂在那里。


他拉着我的手,把我扶上飞机。我们买的经济舱,因为那样可以挨在一起。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他帮我把我那只装了摄像机和护照的背包放进柜子里。助跑的过程让我稍稍感到痛苦,我不喜欢薄荷的味道,于是他把水蜜桃味的口香糖塞到我嘴里,还帮我垫上了靠枕。后来空调开得有点儿大,他就把他的毛毯也让给我。


白色的云层遮住了蔚蓝的海洋,这样待了一阵,他开口说道:“嘿,我也挺冷。”如果这是在半个小时之前的里斯本,那么我会看起来很勉强地钻到他的怀里去。但是现在我们不知道飞到了哪里——或许是阿尔沃兰海的上空?我不太清楚。


我把毯子还给他,还赠了一句话:“你真矫情。”


他立刻骂回来:“孱弱得要盖两层的小少爷没资格这么说我。如果你真的需要,哥哥可以把我的外套给你。”


“不需要。”我吸了吸鼻子,“你的味道很臭。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坐到别的地方去。”


他笑了笑,还是给我盖上了他的外套:“你要是生病了还会传染我,所以还是多盖一些。”


事实上我从没见过他穿那件外套,就好像是为了这一刻准备的——我的结论也被我证实,因为标签甚至都还没摘。


我们先是到了伦敦。他会乘游轮去法国,与我无关。


“嘿,我没怎么来过伦敦!”他叫道,“我人生地不熟。”


我只好把他送到港口去,一路上没少打架,甚至差点在计程车的后座上动起来手。


他下车,我没有。


“麻烦您再开回伦敦市内去,”我说,“我只是陪这个混蛋,以免他扰乱这个城市的秩序。”


我们的道别是他向咖啡馆服务人员搭讪的背影和橙黄色计程车的尾气。趁着还没到家,我删掉了相机里所有两个人一起处境的照片——其实只有一张在伦敦机场的合影。那之后我们互相抓拍对方,这相机的数据我也拷贝给了他一份。我想他大概和我一样,只要我或者他出现在那里面的不是脸,那么就当做是别人的——偷拍已经绝交的朋友丑照不算罪过,这是从别人那儿得来的,说不定日后这个家伙成名了,还可以以这个为威胁,坑他一把,这样年少时欠下的一大笔债会更好还一些。或许还可以有闲钱每天送新的恋人一束花,再攒上一点,和她一起去旅游,拍很多合照,印刷出来摆在橱柜上,挂在墙上,在生日的时候雇岛上的人跳舞。


我用手托着脸考虑着这些偶尔会蹦出来的奇怪的事,在手机上刷着推特。


啊,对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那时候一定要坐头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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